为了深入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纪念国务院发出《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》《汉字简化方案》50周年,进一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不断发展,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,经研究决定向全校教师征集有关语言文字使用的研究论文,并进行评奖。希望全体教师踊跃参加,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主题方面
“语言文字”规范化论文的撰写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:
1、教师、学生的规范用字。
2、教师关于“拼音教学、汉字书写、规范用字等”的教研心得。
3、关于“规范用字、讲普通话”的意义。
4、学校如何开展“规范用字、讲普通话”的活动。
5、“语言文字”相关的研究心得。
二、要求
1、每位科任教师必须撰写一篇参加评选。
2、学校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参加市教育局的论文评选。
3、论文打印要求:A4纸;标题小二号字、黑体;正文四号字、宋体。正文前须附200字左右“提要”及“关键词”,“题目”“提要”“关键词”。附注排在正文末,引文出处依次为:作者、书名、出版社、年份或作者、文章名、报刊、年份、期数;参考文献排在附注后,应注明参考文献作者、出版项(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年);
4、本次教研论文评选将会影响学校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的评估,希望每位教师高度重视。
5、论文按标准打印两份,于7月13日交科研处。
三、评选
1、校评:学校将组织评委对参选的论文进行评比,对获奖的教师予以奖励。
2、报送:将学校选评出的优秀论文报送市教育局参加全市的评比,每篇交参赛费20元。
教导处 科研处
2006年6月10日